提到過期農藥,或許很多人都認為既然是過期的肯定就沒有效果了,就像我們平常吃的事物一樣過期了就扔掉了。“過期”農藥是不是可以等同為“變質、失效”農藥?
答案是不可以。
很多人認為既然是過期農藥,按照一般的理解,那肯定就是“變質、失效”農藥,不能再銷售、使用,但是這里小編要告訴大家,其實農藥是一種特殊商品,其保質期是按照正常劑量下對植物病、蟲害應達到的預期防治效果確定的。
很多過期的農藥,只要適當加大使用劑量,嚴格按照科學的方法使用,仍然有很好的殺蟲、防病效果。而過期的食品等一般商品,顯然是“失效、變質”或不“”的,不能通過多吃、多用來解決問題。
農藥毒性大、污染性強,我們不能輕易的就把它銷毀。即使是專業的技術人員,采用特殊的技術措施將它銷毀,也只能做到盡量減少污染,且銷毀代價較大。因此,國家也并不提倡將過期的農藥都統統銷毀,只要沒有“失效、變質”的,可以繼續使用。
判斷農藥是否“變質、失效”并不簡單。農藥商品的特殊性,使得非專業人員在無相關分析、化驗設備等輔助條件下,很難對農藥是否“變質、失效”做出正確的判斷。
因此,國家專門規定,判斷過期農藥是否“變質、失效”,必須由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藥檢定機構才有資格做出鑒定結論,一般人員僅從感官判斷做出的結論只能作為參考,但并不一定準確。
由此可見,“過期”農藥并非都是“失效、變質”農藥,而是按照原定使用劑量達不到預期使用效果的農藥。適當加大用量后,很多過期農藥仍然能夠使用。
不過,銷售過期農藥,按照我國《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產品必須經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藥檢定機構檢驗,符合標準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銷售,但必須注明‘過期農藥’字樣,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若經檢驗已不能使用的過期農藥,顯然不宜再銷售、使用,只能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銷毀。
如何辨別農藥是否已經變質?
今天小編結合常見的幾種農藥制劑,具體來為大家分享一下辨別農藥是否變質的方法。
可濕性粉劑
取可濕性粉劑1份,加水200份,盛于玻璃杯內,搖勻后靜止一定時間,觀察懸浮情況。
如果藥劑沉淀緩慢,說明懸浮性良好。如遇質量不好情況,在使用前應加入有機硅助劑或0.10%中性洗衣粉,以增加其濕潤和展著性。
如果可濕性粉劑吸潮結硬塊,就不宜用作噴霧。
粉劑
粉劑在保管過程中如果吸潮結塊,則需要放在陰涼通風處晾干不要日曬、碾碎后才能使用。
如果結塊比較嚴重,只能做毒土用。
乳油
乳劑農藥在保管過程中,如果保管不善,可能會出現以下3種情況:
結塊現象。如乳油已呈不流動黏稠狀液體或已結成肥皂狀固體,則證明溶劑已大部分揮發,質量已有變化,不能使用。
沉淀結晶現象。長期保管的乳劑,瓶底部會有白色結晶析出或有渾濁物出現。若將其乳油連瓶浸在30-40的溫水中,其結晶在30分鐘左右能溶化,恢復成透明液體,說明質量尚好,可以使用。如不能溶化,表明乳油質量已有變化,不能使用。
乳油乳化性能的變化。取乳油1份,加水200份,放在玻璃杯內,搖勻后靜止半小時左右,觀察乳化情況,如果上層無浮油,下層無沉淀,中間無明顯油珠,說明乳化性能好;如果上有乳油,下有沉淀,10分鐘后有分層現象,表明乳劑被破壞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