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跟大家聊聊關于18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大家俗稱的“直補”)。
大家都知道財政部、農業部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將糧食直補、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現在叫做:“農業支持保護補貼”。
自從農業補貼改革后,有了很多的變化,那么現在就來跟大家說說三項主要變化!
變化一:領取形式有變化
以前:單獨發放糧食補貼。
現在:糧食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補貼合一,統一發放。
變化二:領取條件有變化
以前:只要登記在冊的土地,都有補貼。
現在: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哪一種類型面積或哪幾種類型面積,由各省級結合本地實際自定。
變化三:補貼對象有變化
以前:只要是種地的農民都能拿到糧食補貼。
現在: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發放時間
6月30號前,以“一卡通”的方式兌現到農戶手中。
需要注意的幾點
1.補貼按照誰種地補給誰的原則,承包地轉包給他人的,按承包協議處理。
2.拋荒地和非農業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補貼。
3.補貼不得用于高效農業,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常年不種糧的,不予補貼。
這些情況領不到補貼
1.耕地常年棄耕拋荒的。
2.未經允許私自開荒的。
3.私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4.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
5.耕地轉為設施農用地的。
這些農民可多領
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能拿到農業支持保護補貼,還能拿到適度規模經營補貼和土地承包補貼。
調整后的補貼
20%:新型經營主體,比如:合作社、家庭農場等。
30%:休閑農業基地建設、閑置房屋維修以及一村一品生產、加工等設備購置。
40%:以蔬菜、水果等農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的,支持配置倉儲、物流、加工、包裝等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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