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全國土壤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獲悉,《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以及《肥料分級及要求》的修訂上報稿已經完成。此次修訂版《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或將解除對中微量元素的標識限制。
據全國肥土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總工程師楊一介紹,在對《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修訂中,重要的就是針對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加入中微量元素的問題,由之前的不允許標明修訂為可以標明;另外還參考國際標準、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慣例,對肥料標識的基本原則、一般要求、標識內容、標簽等有細致的規定,更適合中國肥料市場的特點,有助于規范肥料市場、促進產業進步。
據了解,由于兩個標準為強制性標準,所走流程要比推薦性標準更加嚴格,終審核通過后,將由批準發布或授權批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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