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建議,經商中央組織部、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關于盤活土地資源
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去年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建設參考》,把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作為重點內容,推動工商資本流轉土地按規定進行交易。會同中央組織部、財政部聯合印發文件,強調要充分挖掘利用當地資源,有效改造利用現有資產,推動集體資源資產保值增值。實踐中,各地立足資源優勢做好“土特產”文章,利用集體所有土地等自然資源,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發展種植養殖、農產品初加工等產業;盤活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閑置宅基地和住宅,依法通過多種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注重挖掘鄉村多元價值,探索發展鄉村旅游、健康養生、農耕體驗等新產業新業態;發揮居間服務優勢,密切聯結村民與市場,開展農業生產服務和物業服務等,增加集體經濟收入。
農業農村部將繼續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管理,引導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指導各地盤活利用集體資源資產,探索集體經濟多樣化發展路徑。
關于加大多方扶持力度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支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一是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持續推動減稅降費工作,對于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按規定享受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加快升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加強以縣為單位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財政部等部門,管好用好中央財政銜接資金,持續做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相關稅費政策的研究工作,提高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完備度,共同營造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