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想要流轉土地的人來說,怕的就是自己在流轉的土地上投入大把的人力物力成本之后,被一紙告知“土地流轉合同無效”,要收回土地了,簡直憋屈,但是又無能為力。
因此要提前了解清楚哪些情況下土地流轉合同無效,并注意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這些情況下土地流轉合同無效:
1.違背承包方意愿的強制簽訂合同,無效;
需要確保承租意愿是真實的。比如未與承包方溝通擅自越權代簽訂的合同無效(走法院也會認定為無效合同)
2.依法應經發包方同意而未經同意的;
需要確保出租意愿是真實意愿,未經發包方同意同樣合同無效。
3.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人之間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如果是土地互換或置換,那么需要確保置換雙方在同一集體內,因為互換只能限定在同一集體內才符合法律規定。
4.越權發包土地的;
比如農民個人承包的土地由村集體越權發包的,合同無效。
5.未按規定承包年限發包土地的;
簽訂的成本合同年限超過土地承包期限的,目前土地承包期限是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簽訂承包合同期限,均以第二輪(98年)開始計算,耕地30年,草地不超過50年,林地不超過70年。超過這個時間期限部分合同無效。
總的來說,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一定要注意:
1.合同中要有流轉雙方的完整信息。出讓方、受讓方的姓名、詳細住址和聯系電話,受讓方如果是單位,要注明單位法人姓名,當事人是農戶的,一般情況下戶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時,還要填寫流轉土地的名稱(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坐落(東南西北相鄰的地塊名稱)和面積(長寬的長度和面積的畝數)。
2.寫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簽訂日期。
3.流轉費及支付方式。
4.主體范圍及優先權。規定雙方能夠達成協議變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條件,以及對于合同生效期內出現糾紛中的處理方法。例如違約責任、合同到期處理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