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城鎮化和信息化快速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興產業,正在給我國傳統的農產品流通模式注入新的發展活力和動力。
在1月17日召開的2015年農民合作社電商大會上,正谷(北京)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裁張又廷就農民合作社如何通過電商銷售農產品這一問題進行了詳細講解。
多種因素制約農村電商發展
商務部統計數據顯示,2014電子商務交易額約為5.66萬億元,同比增長30.1%,其中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迅猛。但是,也有一些制約瓶頸也逐漸顯現。“當前突出的一個問題就是配套服務環境水平太低。”正谷(北京)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谷”)副總裁張又廷介紹,農村金融服務缺位、貸款難,物流費用高、服務差,以及農村電商們建設廠房的用地需求無法得到滿足,都極大地制約著農產品電子商務的發展。
此外,人才成為制約網銷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農村,懂得并能有熟練操作技能的電子商務人才奇缺。
張又廷告訴記者,他接觸過的很多農民合作社都對電子商務很感興趣,但是他們只會簡單的上網操作,對電子商務熟悉的程度、技術操作的程度很難掌握,這方面培訓的途徑也非常缺乏,導致他們只能“望網興嘆”!
質量是邁好農產品電商的步
“農產品如何結合電商,如何把產品做到。正谷是這樣做的,首先要把產品內在的品質做到。”張又廷說,合作社想要發展電商首先生產的農產品必須要質量過硬,其次農產品外在包裝也非常重要。
銷售哪些產品?張又廷認為,農民合作社在未來的運營中要因地制宜,根據自身的條件,如規模、實力、產品,選好自己的路。“合作社應該選擇有地域優勢的農產品。”張又廷強調,合作社要做利潤水平高的產品,不要想著把產品賣給所有人,要細分客戶,抓住自己的客戶,找對人,說對話。
同時,張又廷又認為,農產品電子商務的發展不僅為農產品銷售開辟了一個新的渠道,同時對我國的新農村建設以及城鎮化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政府必須大力創造條件,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兩種有效銷售模式可供合作社選擇
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合作社毫無疑問是不可或缺的參與者。但是,電商銷售模式那么多,合作社應該如何選擇呢?
“農產品電子商務要反復地通過活動支撐,才能讓消費者了解這個合作社和產品。”張又廷向記者坦承,現在有部分合作社已經進入電子商務領域,產品要讓消費者知道,需要通過一段時間并且要有一定的廣告投入才行。
“在與電商平臺對接方面,我認為目前合作社有兩種運營模式可選擇,一是合作社可以在網上開自己的商鋪,自己賣自己的產品,讓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為合作社商鋪提供倉儲和物流;二是合作社可以直接把產品賣給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由平臺來賣給消費者。”張又廷建議,合作社應結合自身特點采取運營方法。
張又廷介紹,當前,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正悄然成為農村網商創業的核心驅動力。政府應鼓勵農產品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服務提供商不斷創新質優價廉的服務產品,鼓勵開發面向農村電子商務需求的定制服務,幫助農民網商降低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