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新網傳來消息稱“香港市面出售歐盟禁售農藥,官員稱可以使用”。對此我們特別關注的這條新聞,原來該信息是指被歐盟所禁售的農藥“加保扶”所引起的,那么該農藥為什么還在香港繼續出售呢?是否是被批準可以使用的呢?
11月10日,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的局長高永文先生稱:該農藥是已經在香港注冊的除害劑,并且可以繼續使用,因為在香港它還有其獨特的使用價值。根據香港《除害劑條例》內容顯示,對于不同的除害劑也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按照風險評估標準,分為不可在香港出售類和已注冊可以出售類。而“加保扶”在香港法例的框架下加入特別條件,控制其劑量及劑型,即控制可入口或售賣的此類除害劑的濃度在相對低的水平,以及要求其劑型屬粒狀,這些也是充分考慮在使用此農藥時,可確保是正確及。
高永文又補充到:當局會密切與世界其他有關的組織聯系,以取得新的科學證據。若有需要,一定會考慮作出調節;但暫時來說,現時制度除確保在香港能使用上述除害劑外,還確保其劑量及劑型是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