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業的生產過程中,不合理的使用除草劑,會造成農作物產生藥害。相同品種相同劑量的除草劑,在各個不同的地區與不同環境條件下使用也會產生藥害。所以改善對除草劑的應用方式,避免產生藥害已是當前使用化學除草必須解決的問題,可是,我們又該怎么去有效的避免使用除草劑時產生藥害呢?
、避免出現誤用除草劑。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當前市場的除草劑品種多種多樣,同樣的品種除草劑經常會被多個廠家生產,同樣類型的藥劑具有多種名稱,這樣會極易的誤導農民造導致出現誤用。所以,建議農民朋友在選購農藥的時候必須需要認真分辨,例如對水稻田適用的還是對旱田適用的除草劑。若是誤將對旱田適用的除草劑例如甲草在水稻田上施用,那么將會造成不可預估的后果。
第二、避免錯誤的施用方法。
往往造成產生藥害的原因通常是施用的藥量、濃度太大,錯過施藥時期施用以及不合理的使用方法。若是不按照特定的除草劑使用要求而私自的大量調整濃度、藥量等,例如對水稻施用除草劑丁草胺在插后進行撒施毒土,平均每畝施用量在150毫升之上,幼苗脆弱,不能及時的返青,遇到氣溫極低的天氣,水層太深時將會阻礙水稻的正常生長以及分蘗,嚴重的將會造成幼苗死亡。對水稻田施用稗草烯、禾田凈等除草劑我們需要嚴格的控制好施用量以及把握好用藥條件,若是氣溫在28度之上一定需要合理的減少用量。
第三、避免出現作物殘留農藥。
對于那些在農田地具有較長的降解殘效的除草劑,在進行栽培結構調整,更換耕作作物的時候需要謹慎,需了解在上茬栽培的啥樣作物,除草使用的又是啥樣的除草劑,掌握該殘效期的長短,應該更換耕作什么作物,才能對后茬的農作物的。不要使用具有較長殘效期的除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