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們大概都知道,在噴施農藥的之后灑在農作物身上的或者噴灑到其它地方的少量農藥將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氣候的變化而逐漸消失,可是它的殘留卻并沒有完全消失掉。值得我們一提的就是要時刻把握好農藥的使用以防止農藥殘留的發生。下面我們從八個地方來詳細了解如何避免農藥殘留。
一、合理使用農藥:
應根據農藥的性質、病蟲草害的發生、發展規律,辨證地施用農藥,力爭以少的用量獲得的防治效果。在合理用面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對癥用藥,根據病蟲草害的發生特點,選用有效的農藥產品。
2、抓住病蟲草害發生關鍵時期和薄弱環節適時使用農藥。
3、嚴格掌握用藥量,按照農藥標簽所規定的用量噴藥,要求把藥劑均勻周到的噴施于做我上,避免重噴和漏噴。
4、改進農藥性能,如加入表面活性劑以改善藥液的展著性能。
5、合理混用農藥。在使用農藥時,必須合理的輪換交替用藥,正確混配、混用,防止單一長期使用一種農藥!
二、使用農藥:
要嚴格按照《農藥使用規定》、《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要求,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嚴禁高毒、高殘留農藥在果樹、蔬菜、中藥材、煙草等作物上使用。施用時一定要在間隔期內進行。
三、采取避毒措施:
在遭受農藥污染較嚴重的地塊,一定時期內不栽種易吸收農藥的作物,可栽培抗病、抗蟲作物新品種,減少農藥的施用!
四、綜合防治:
積極開展農業防治、生物防治,實行農作物的合理輪作和倒茬。
五、掌握收獲期:
不允許在間隔期內收獲和利用栽培作物,各種藥劑因其分解、消失的速度不同,作物的生長趨勢和季節也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間隔期,收獲時該作物離噴藥的時間越長越好!
六、進行去污處理:
對殘留在作物、果蔬表面的農藥可作去污處理,如通過暴曬、清洗等方法,也可減少或去除農藥殘留污染!
七、加大農藥監督管理:
控制農產品殘留,必須加強農藥市場管理,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產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高毒農藥和農藥復配制劑中摻雜高毒農藥成份的違法行為。加大農產品監測力度,完善農產品檢測手段,對農藥殘留超標的農產品要嚴格控制銷售,從而達到控制農產品農藥殘留的目的。
八、加強宣傳教育力度:
由于農民對對農藥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農藥毒性科學知識的缺乏,必須通過宣傳教育、培訓和發放有關資料,來提高農民的自身素質,培養其責任感,營造一個控制農藥殘留污染環境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