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政策,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1]6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補貼內容
(一)補貼對象。一次性補貼發放對象為實際種糧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以及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于開展糧食耕種收全程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可根據服務雙方合同(協議)約定,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生產者。各市縣要依法依規公開補貼信息,采取“一卡(折)通”直接發放補貼或協商減少地租等方式,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使實際種糧農民真正受益。對于流轉土地種糧的個人和組織,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
(二)補貼依據。以2020年市縣三大作物合法種植面積(玉米、大豆、稻谷)作為依據測算補貼資金。
(三)補貼標準。根據資金額度,測算每畝補貼標準為11元。
組織實施
各市縣財政部門會同同級農業部門根據2021年三大作物合法種植面積(玉米、大豆、稻谷)據實發放,務必于7月15日前完成,并將補貼發放情況(包括補貼地區、補貼對象、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發放銀行以及撥付到“一卡(折)通”時間等)上報所屬市(地)財政局,各市(地)財政局審核匯總后于7月20日前統一上報省財政廳。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糧食黨政同責的要求,實行“本地政府機構負總責”.各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財政、農業農村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做好補貼發放工作。
(二)規范發放流程。各市縣要制定補貼審核、發放、公開公示等環節的操作規范。通過事前現場抽查審核、事中隨機抽查、事后專項核查、大數據輔助核對等,強化補貼資金的審核和監管。要嚴格落實補貼公開公示要求,通過多種形式公開公示補貼政策以及資金發放情況。補貼到戶的補貼發放情況應在本村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強化資金監管。各市縣要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大監管力度,掌握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補貼發放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做好政策宣傳。向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市縣要高度重視,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重點明確此次補貼為一次性補貼,補貼對象為實際種植糧食的生產者,補貼目的為穩定農民收入。要引導基層干部特別是鄉村一級干部,準確把握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
(五)做好資金清算。發放完畢后,由縣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財政據實清算,多退少補。(來源: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