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洛陽市大氣污染防治面臨嚴峻形勢,城市基礎建設進入快速發展關鍵階段。為緩解城市區擁堵,優化道路交通環境,切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洛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4月8日起至12月31日采取城市區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洛陽限行措施正式出臺:范圍大幅度縮小、花會期間外地車牌不限行
一、限制通行措施
(一)牡丹文化節期間限行辦法:
1、限行范圍:濱河南路(含)以北、北環路(原310國道,不含)以南、啟明路(不含)~九都東路(含)~新伊大橋路段(含)以西、瀛洲路(含)~青島路(含)~華山路(含)~華山路隴海立交橋北頭(不含)以東范圍內道路。
2、限行時間:4月8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9:00。
3、限行車輛:懸掛豫C號牌的本市機動車(含臨時號牌,不含懸掛新能源號牌);外地號牌機動車不受限制(不含貨運車輛)。
4、限行規定:
周一至周五限行措施:按機動車號牌***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按字母前***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尾號限行。周一限車牌尾號為1和6的機動車;周二限車牌尾號為2和7的機動車;周三限車牌尾號為3和8的機動車;周四限車牌尾號為4和9的機動車;周五限車牌尾號為5和0的機動車。
周六、周日限行措施:按機動車號牌***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按字母前***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雙號限行,即: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雙號為2、4、6、8、0,單號為1、3、5、7、9)。
洛陽限行措施正式出臺:范圍大幅度縮小、花會期間外地車牌不限行
(二)牡丹文化節后限行辦法:
1、限行范圍:洛河南岸以北、北環路(原310國道,不含)以南、啟明路(不含)以西、瀛洲路(含)~青島路(含)~華山路(含)~華山路隴海立交橋北頭以北(不含)以東范圍內道路。
2、限行時間:5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9:00。
3、限行車輛:所有機動車(含臨時號牌,不含懸掛新能源號牌)
4、限行規定:每周一至周五,按機動車號牌***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按字母前***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尾號限行。周一限車牌尾號為1和6的機動車;周二限車牌尾號為2和7的機動車;周三限車牌尾號為3和8的機動車;周四限車牌尾號為4和9的機動車;周五限車牌尾號為5和0的機動車。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限行。
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調整,另行通告。
(三)其他規定:
1、為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①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押運、保險勘驗、事故快速理賠、道路清障、保潔降塵的公有專用車輛。
②公共電(汽)車、有統一外觀標識的客運出租汽車、網約車、校車(不含租賃車輛)和兩輪摩托車及12座(含)以上客車。
③工程救險車、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以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等涉及民生公有專用車輛。
2、貨運車輛按照2018年8月《洛陽市公安局關于城市區貨車禁(限)行和機動車禁鳴的通告》規定執行,同時遵守本措施(大宗運送鮮活水產、蔬菜等民生車輛除外)。確需在禁行區域或時間內通行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辦理通行證件,并按照指定時間、線路行駛。
3、用于婚喪嫁娶的車輛可在兩日前到“市民之家”4樓公安交警窗口進行審核備案(洛龍區開元大道與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報備時間:周一至周六9:00至17:30),并提供申請人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婚喪嫁娶當天按備案的時間和路線行駛(嚴禁遮擋號牌);乘坐危急病人等不可預見性搶救傷員用車,當天撥打“122”報備說明情況,對違反限行規定被查處的,經交警部門查證屬實的,不予處罰。
洛陽限行措施正式出臺:范圍大幅度縮小、花會期間外地車牌不限行
二、禁止通行措施
城市區東、西、南、北環線范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國Ⅲ(含)排放標準以下柴油貨車駛入;禁止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貨車駛入;禁止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及不符合規定車輛駛入;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不合格車輛禁止上道路行駛。
三、車輛繞行措施
所有過境貨車和不符合入市條件的車輛一律經連霍高速、二廣高速、寧洛高速或新310國道、城市環線道路通行;如環線道路因工程建設封閉斷行的,貨車應按照指示標志,沿臨時保通路線或指定線路行駛。
四、法律責任
違反此通告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處理;對不服從管理,拒絕、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從嚴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