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藥檢定所日前指出,當前要切實重視將百草枯水劑換成敵草快包裝銷售使用問題。
農業部、工信部、國家質檢總局于2012年聯合發布公告,對百草枯水劑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銷百草枯水劑登記和生產許可,停止生產百草枯水劑,并從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但是,保留母藥生產企業水劑出口境外登記、允許出口生產。
敵草快是僅次于草甘膦和百草枯的第三大滅生性除草劑,一般用于傳導性觸殺滅生性除草劑可迅速被綠色植物組織吸收,與土壤接觸后很快失去活性,主要用于闊葉雜草居多的地塊,對惡性闊葉雜草,除草更,雜草沒有抗藥性,除草效果好。敵草快比百草枯毒性低,比草甘膦和草胺膦除草快捷、高效。目前,敵草快的缺點主要在于其成本高且殺草譜有限。雖然敵草快跟百草枯的使用效果很像,但是敵草快不但在效果上沒有百草枯好,價格更是高了一大截,農民使用成本高出近一倍。
近期,山東省農藥檢定所在農藥監督抽查檢查中發現,部分敵草快樣品中檢出農藥百草枯。目前共抽檢3個敵草快產品,3個敵草快里面全部檢出百草枯,分別為:產品1:200克/升敵草快水劑,檢出百草枯含量為22.5%;產品2:200克/升敵草快水劑,檢出百草枯含量為9.4%;產品3:200克/升敵草快水劑,檢出百草枯含量為20.7%.檢測發現,抽檢的200g/L敵草快水劑實際為20%百草枯水劑。另外,據調查了解,市場上還存在在草甘膦里面添加百草枯,或者在草甘膦里面添加工業廢硫酸(酸性快速草甘膦)等問題。
山東省農藥檢定所分析其原因:一是生產百草枯水劑出口的企業為了獲利,把生產供出口的百草枯換成敵草快在國內市場銷售。二是百草枯生產企業召回的7月1日以前沒有賣出的百草枯,再換成敵草快包裝重新在市場上銷售。三是生產敵草快的企業將百草枯添加進其產品,降低成本,提高防效。四是無證企業非法生產假劣敵草快,以假亂真,追求高額利潤。其后果:一是農民不知道使用的敵草快農藥是百草枯或者含有百草枯,一旦污染、誤食就會產生嚴重后果。二是百草枯死灰復燃,防不勝防,暗度陳倉,擾亂市場秩序,給人民生命、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帶來極大的隱患。
山東農藥監管部門表示對此高度重視,將嚴厲查處,追溯源頭。一是對生產企業,出口的百草枯水劑轉為國內市場的,用百草枯冒充敵草快的,或者在敵草快里面添加百草枯的,由農業部門配合公安部門給予嚴厲打擊。二是對于目前庫存的百草枯,農業執法部門及時貼上封條封存,提出處理意見。三是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發現百草枯冒充敵草快投入市場的假冒產品,進行沒收處罰。對沒收的百草枯申請財政資金,進行化銷毀;量太大的,經檢測百草枯質量沒有問題,經過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參照高毒農藥管理,采取臨時措施,讓高毒農藥定點儲備單位統一實行統防統治,統一廢棄物處置,盡快處理完,確保不給其他人使用。四是加大對市場上銷售草甘膦的監控,增加硫酸檢測指標,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全省,并加以處理。
截至2016年7月31日,我國批準登記并在有效期內的敵草快制劑產品共有35個(均為水劑),其中正式登記33個(出口、不得在國內銷售產品2個),臨時登記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