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美國環保署(EPA)行政法院做出關于撤銷氟苯蟲酰胺條件性登記之前,拜耳作物科學正在推進該殺蟲劑的全面審查。
近幾周,EPA要求拜耳自愿撤銷其在2008年獲批的關于BeltSC(活性成分:氟苯蟲酰胺)殺蟲劑的條件性登記。對此,拜耳公司拒絕了EPA的要求,而EPA仍表示依據企業無法滿足登記要求,擬對當前所有氟苯蟲酰胺產品予以取消登記。
拜耳北美區法規事務部副總監DanaSargent表示,下一步將依據指導條件性登記法規—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令(FIFRA)6E條款,進行史上首次行政復議。
Sargent表示,在EPA批準氟苯蟲酰胺的條件性登記時,EPA與拜耳達成了一項特殊協議,即若氟苯蟲酰胺的所有科學數據并不能完全滿足EPA要求時,拜耳將自愿撤銷氟苯蟲酰胺的條件性登記。
起初,拜耳是同意自愿撤銷條件性登記的,這基于公司自信其所有數據能夠滿足條件性登記要求。
Sargent表示,6E條款中并沒有規定EPA可以撤銷條件性登記產品,即使像拜耳這樣的公司同意這么做。拜耳相信它有權在Belt被撤銷登記前進行一個完整的、獨立的數據科學審核。
在接下來的30天公眾評議期內,行政法院將審核所有來自拜耳和EPA的相關數據。而無論怎樣,法院必須在75天內做出判決。
Sargent說到,如果拜耳這次失敗,將有可能進行上訴。一旦壞的情況發生,農民們仍可使用Belt的庫存產品。
Sargent表示,公司不自愿撤銷該產品的登記,有他很多的理由。
“我們堅信,我們提供的數據表明,在實際應用中Belt對環境不會產生什么問題。”Sargent說,“Belt的標簽要求使用者設置緩沖地帶來保護水源。公司的監控及美國地質調查局的研究多檢測到幾分鐘的殘留,這遠遠低于EPA制定的風險水平。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我們真的相信,EPA他們顯著夸大了Belt的環境問題,不過我們依然認為Belt是一個重要的害蟲防治工具。”
Sargent說到,當公司設法通過談判改進一些數據時,EPA“不應該通過他們的理論模型,撤銷該產品的登記。”
Belt對毛蟲具有特異防效,能夠使農民在遭受害蟲壓力時能夠針對性的防治這些害蟲。Belt不具有內吸性,具有與其他相關產品不同的作用機理,這也使得它成為抗性管理的重要工具。而EPA所談到的環境問題取決于底棲生物,如蠕蟲、蛤蜊、蟹類、龍蝦和其他生活在底沉積的微小生物。但Sargent表示,除卻這些問題外,該產品對鳥類、魚類和其他所有哺乳動物都是非常的。
背景知識
聯邦法律規定,取得條件性登記的公司若不能向EPA展示該化學品對環境是的時候,撤銷登記是有可能發生的。
EPA表示,EPA只批準那些與現有已登記農藥“完全相同或實質相同”的產品或“只有使用方式不同,且不會顯著提高環境風險”的產品的條件性登記。
如果一個條件性登記獲準,那么聯邦法律會要求申請人提交或引用類似產品非條件性登記所要求的相同數據。
Sargent表示,條件性登記能夠使公司更快的將產品推出市場,當他們在接下來的幾年里,通過提供另外的科學數據進行全登記之前。
在農業上,50%的氟苯蟲酰胺用于大豆作物上。而根據EPA顯示,目前在美國只有1%的氟苯蟲酰胺用于大豆。
數量稀少
根據EPA數據顯示,較所有登記的農藥數量相比,農用化學品的條件性登記數量是非常少的。2000-2014年間,共有149個農藥和其他產品獲得EPA條件性登記。而在這期間,僅有16個條件性登記被撤銷。
美國政府問責局(GAO)曾在2013年8月的一份報告中指出,環保組織和其他組織批判了EPA沒有完全跟蹤這些條件性登記。而環保主義者關注化學品是否可能導致環境危害,是通過多年的市場結果顯示,而不是完全的由EPA審查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