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業中農-樂除根
英文通用名:glyphosale
有效成分含量:41%草甘膦異丙胺鹽SL
劑型:水劑
農藥臨時登記證號:LS20080966
生產批準證號:HNP46008-C0351
產品標準號:Q/ZYNY117-2007
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
作物:橡膠園
防治對象:雜草
制劑用藥量:333~500毫升/畝
使用方法:定向莖葉噴霧
1、施藥時期宜掌握在雜草生長旺盛期5-15厘米高時施藥。
2、溫暖晴天用藥效果優于低溫天氣,施藥后4小時內遇中雨或大雨可能會降低藥效,應酌情補噴。
3、施藥時用噴霧罩定向莖葉噴霧,應周到、均勻,勿重噴或漏噴。
4、施藥時應避免藥液漂移到鄰近敏感作物上,以防產生藥害。
注:(1)公頃用制劑量=畝用制劑量×15
(2)總有效成分量濃度值(毫克/千克)=(制劑含量×1000000)÷制劑稀釋倍數
產品性能:
本品系內吸傳導型廣譜滅生性除草劑。其作用原理主要通過抑制植物體內丙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從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轉化,使蛋白質的合成受到干擾導致植物死亡。不僅能通過莖葉傳導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蕖間也能進行傳導,對一年生及多年生深根雜草的地下組織具有很強的破壞力。本品入土后能很快與鐵、鋁等金屬離子結合而失去活性,且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為物質,所以植物根部不能吸收,對土壤中潛藏的植物種子無殺傷作用,不妨礙種子的萌芽生長。本品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為二氧化碳、硝酸鹽、磷酸鹽和水等天然物質,對后茬作物沒有影響。
注意事項:
1、間隔期:14天;每季作物多使用2次。為避免抗藥性的產生,建議與其他藥劑交替使用。
2、本品為非選擇性除草劑,施藥時應防止藥液漂移到作物莖葉上,以免產生藥害。
3、本品與土壤接觸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莖葉處理,施藥后3天內請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4、對皮膚、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避免藥液直接接觸皮膚和吸入藥液。施藥期間不可進食、飲水。施藥后及時清洗受污皮膚和施藥器械。
5、剩余藥液和廢棄包裝物不得隨意丟棄,應妥善處理,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止接觸。
中毒急救:
不慎吸入,應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不慎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誤服則應立即攜此標簽將病人送醫院診治。
四、貯存和運輸:
本品應貯存在干燥、陰涼、通風、防雨處,遠離火源或熱源。本品不能與金屬制成的鍍鋅容易盛裝。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隨意丟棄。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并加鎖保存。勿與食品、飲料、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
質量保質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