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性能:
本品是二硝基苯胺類封閉性除草劑,適用于大蒜等旱田作物防治馬唐、稗草、狗尾草、千金子、繁縷、牛繁縷、藜、馬齒莧等多種一年生雜草。
本品水溶性及揮發性低,對作物,正常使用下不會引起作物根部畸形,持效期可達40-60天。
使用方便,可根據不同的作物類型選擇播前混土,播后苗前,移栽前及苗后早期使用。
注意事項:
當雜草危害較重時使用高劑量,每季作物使用該除草劑不超過一次。
有機質含量低的土壤,使用低劑量;土壤粘重或有機質含量超過2%時,使用高劑量。
土壤處理時,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塊及植物殘渣。
覆土后再噴藥時,切忌用沙子覆土,否則易產生藥害。
用藥后請勿大水澆潑,以免破壞藥土層,并將種子沖出。
在低溫情況下或施藥后澆水及降大雨后可能使作物產生輕微藥害或影響藥效,施藥后7天左右表土干旱也會影響藥效。
中毒急救:
若沾及皮膚或濺入眼內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本品低毒,無劑,若誤服,清醒時可引吐,并及時送醫院對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