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菏澤農資會承辦機構有哪些?
從山東菏澤農資會組委會那里得知,本屆農資會的承辦機構一共有六個單位,他們分別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山東省委員會、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山東省農業廳、山東省商務廳、山東省供銷社、菏澤市人民政府。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山東省委員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山東省委員會”,簡稱“山東省貿促會”。隸屬于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廳級。
“中國國際商會山東商會”,簡稱“山東國際商會”。與國外商協會聯系時使用的稱呼。
山東省貿促會是由我省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協會和團體組成的民間對外經濟貿易組織。其主要工作任務是:
(一)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其他經濟貿易團體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邀請和接待外國經濟貿易界人士和代表團組來訪,組織山東經濟貿易、技術代表團和企業家代表團出國訪問和考察,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的活動;負責與外國對口組織在魯設立的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在魯成立的商會進行聯絡;向外國派遣常駐代表或設立代表處;組織、參加或與外國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和法律方面的會議。
(二)代表山東,協助貿促總會參加國際展覽局的活動和主辦、參加世界博覽會,赴國外主辦山東經濟貿易展覽會和參加國際貿易博覽會;根據省政府授權,負責山東赴國外舉辦經濟貿易展會或參加國際博覽會的歸口協調工作。
(三)安排和接待國外來魯舉辦的經濟貿易或技術博覽會,配合總會參加國際專業性或綜合性展覽會,組織并主辦在山東舉辦的國際博覽會。
(四)協助總會辦理國際經濟貿易和海事仲裁事務,出具山東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書;協助配合總會受理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理算案件;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證明,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和海上貨運業務的文件和單證;為到國外從事出口活動的公司、企業或個人出具有關單證冊,并對其提供擔保。
(五)代理山東企業在國外或外國公司和個人在中國辦理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辦理有關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的咨詢、爭議等業務。
(六)開展國內外經濟調查研究和經濟貿易信息的搜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向國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濟技術合作和貿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詢服務,以及國內外公司、企業的資信調查服務;聯系、組織中外經貿界的技術交流活動;編輯出版發行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物;組織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以及法律咨詢、法律顧問工作。
(七)指導、協調各市地支會、行業分會和各級國際商會的工作;負責對各分支機構及會員的服務及培訓工作。
(八)協助配合總會做好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國際商會的對魯業務和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山東會員與國際商會交往的有關事宜。
(九)辦理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
現有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124個,市級學會621個,擁有會員20余萬人;市科協17個,縣、市、區科協139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科協1704個;廠礦企業科協437個,會員8萬人;農村專業技術協會1.1萬余個,會員60余萬人。這些團體集中了全省理、工、農、醫及交叉學科中優秀的專家、學者和工作在科研、開發、生產第一線的廣大科技工作者。山東省科協已經形成了一個多學科、多層次、多功能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群眾團體。
山東省農業廳:
山東省農業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配合省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擬訂農業地方標準;負責有關農業檢驗檢測機構的考核工作;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協調全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蠶種的許可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參與擬訂全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
(八)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有關農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忖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導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九)制定全省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拖;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困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地;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的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并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生態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工作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指導全省固有農墾單位的改革與管理;組織協調全省農民體育工作。
(十五)指導、監督全省農業機械管理(包括農用運輸車管理和安全監理)、扶貧開發工作。
(十六)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山東省商務廳職能介紹:
(一)起草商務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商務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的設置規劃,負責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
(六)擬訂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并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審核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計劃及配額;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擬訂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組織企業開拓機電產品國際市場;監督、協調全省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工作。
(八)擬訂技術貿易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準加工貿易業務;按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地方綜合應對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議的咨詢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我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省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商務部組織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按規定承擔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的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全省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省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按權限核準和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
(十二)擬訂全省“走出去”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準、審核上報省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省實施“走出去”戰略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管理、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核準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審核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審核、管理我省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及國外民間組織對我省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省贈款)。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省經濟開發區、保稅港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等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省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經濟開發區的綜合評價、統計、考核工作。
(十五)負責發展我省與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國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縣)、友好城市間的經貿關系,建立聯系機制并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我省對臺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審批、管理外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我省代表機構;承擔境內外重大商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辦理外國商務人員來訪邀請,負責審批商務系統處級及其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任務。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山東省供銷社:
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全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擁有17個市聯社,133個縣(區、市)聯社,1810個基層供銷社,9萬多個經營網點。全省供銷社系統干部職工50萬人,資產總額為953億元,所有者權益280億元。2008年度,全省供銷社系統營業(銷售)收入1328億元,利潤總額39億元。
省供銷社設理事會和監事會。直屬事業單位有:山東經貿職業學院、機關服務中心、省供銷社幼兒園。出資企業有:山東天鵝棉業機械股份公司、山東省魯棉集團(省棉麻公司)、山東省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山東省聯拓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山東省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山東省供銷社基建儲運公司等。社團組織有:山東省棉花協會、山東省農業生產資料協會、山東省再生資源協會、山東省果品流通協會、山東省煙花爆竹協會。
進入新世紀,在全國總社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供銷社在認真負責解決處置經濟轉軌所形成的矛盾和問題的同時,努力探索新時期的定位和發展途徑,從縣域整合資源起步,建設經營性與公益性相結合的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在統籌城鄉發展中展示出獨特的價值和作用。
——建設農村現代日用品流通網絡,打造工業品下鄉的主渠道。以供銷社主導的公司為核心,由基層供銷社參與實施,整合各方面資源,全省100個縣(市、區)啟動、推進了農村現代日用品流通網絡建設。目前,已在50多個縣(市、區)建立起縣、鄉、村連鎖經營的農村現代日用品流通網絡;與此同時,各市、縣供銷社通過聯合與合作,正在構建區域性農村現代日用品流通網絡。在市、縣發展的基礎上,省供銷社以省聯拓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為依托,著手搭建全省供銷社的信息采購平臺。
——建設新型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開辟農產品進程的新路徑。在總結全省多年實踐的基礎上,確立了建設新型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的基本思路,即以創建品牌為目標,以標準化生產為核心,以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依托,以信用合作和融資服務為主要手段,與農民及相關經營主體共同建立從生產到市場終端的新型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從2008年初開始,全省100個縣(市、區)供銷社相繼啟動,已建立800多處生產基地,其產品基本涵蓋了山東省的主要蔬菜和果品品種;同時創新經營方式,與北京物美等十幾個大型連鎖零售企業建立了近百個品種的直采或直供關系,與上海、山東的一批優秀農產品專業經營公司建立了基地和柜臺的合作共享機制,在上海江橋等著名批發市場設立了專柜或專區,由此探索出基地與市場直接對接的成功模式。與此同時,全省供銷社圍繞小麥、棉花等主要農作物啟動了經營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建設新型農資經營服務體系體系,為農民提供生產服務。將農資供應與農業生產緊密結合,將經營與服務融為一體,不斷拓展延伸經營服務領域,全面推進新型農資經營服務體系建設。全省各縣(市、區)相繼整合資源,恢復、組建、壯大供銷社主導的農資經營公司,建立技術服務中心,配備土壤檢測化驗設備和配方肥生產設備,減少經營環節,面向農民開展化肥直供。通過創新和拓展農資經營服務,一大批基層供銷社全面參與到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建設之中。
——建設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為農民提供社區生活的載體。立足農民的物質生活,以現代商品經營方式為基礎,整合帶動其它物質文化項目,全省已有105個縣(市、區)啟動了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已建成700多處。建設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實現了創新,適應了農民對綜合性、社區性服務的需求,成為黨委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下鄉”服務項目的載體,進一步打牢了供銷社在農村的根基。
——建設農村融資服務體系,為農民提供融資服務。目前,全省已有24個縣(市、區)在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開展了信用合作,有18個縣形成了區域性的融資服務體系。
在加快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建設的同時,以各級聯社為核心、專業公司為骨干、基層供銷社為基礎的“三位一體”的供銷社組織體系得以發展壯大,全省供銷社上下左右之間的聯合合作全面展開,供銷社聚集整合資源的能力明顯增強,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菏澤市人民政府:
菏澤市人民政府是菏澤市的行政管理機關。政府辦公地址:菏澤市中華路10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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