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保署近日暫時對弗羅里達州柑橘中噻蟲胺實行殘留豁免。該項政策有效期為2015年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異議及聽證要求必須于2015年4月27日前遞交。
為抑制亞洲柑橘木虱傳播黃龍病,弗羅里達州農業和消費者服務部向EPA申請針對柑橘中作為土壤浸透施用的噻蟲胺采取殘留豁免政策。申請稱,由于沒有有效的可替代產品進行全季保護,噻蟲胺是防控黃龍病的必須。如果不對黃龍病采取防控措施,將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此外,該部還依據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案(FIFRA)第18部分,向EPA申請在未成熟的柑橘樹上緊急豁免使用噻蟲胺。EPA認為佛羅里達州柑橘種植存在緊急情況,因此批準噻蟲胺的緊急豁免使用。
EPA還指出,由于豁免殘留限量是在緊急情況下批準的,因此并未作出任何關于噻蟲胺是否符合FIFRA登記要求用于柑橘的決定,也未決定是否對其進行的限量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