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和重要農產品供給”要求,切實做好糧食及油料作物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工作,全國農技中心組織制定了水稻細菌性條斑病防控技術方案。
水稻細菌性條斑病菌是全國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病菌主要為害水稻葉片,影響抽穗灌漿,導致秕粒增多,發病區一般產量損失10%-20%,嚴重可達40%。帶菌種子和稻草等物品調運是病菌遠距離傳播的主要途徑,農事操作和雨水飛濺也可造成田間擴散。目前,該病菌已在江南、華南、長江中下游、西南稻區點片發生,局部地區偏重發生,疫情傳入水稻主要制繁種基地并進一步傳播擴散風險高,嚴重威脅水稻生產。為做好水稻細菌性條斑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防控目標
以遏增量、清存量為目標,加強發生區綜合治理和水稻生產區預防控制,逐步壓縮疫情發生分布范圍,力爭將發生區危害損失率控制在3%以下;加強水稻主要制繁種基地監測調查和應急處置,力爭新發疫情處置率達100%。
實行“預防為主、全程防控、分區治理”防控策略,建立“政府主導、屬地責任、聯防聯控”的防控機制,加強省際間工作聯動和信息互通,提升疫情處置能力。在疫情發生區推廣運用種子播前處理、適期施藥預防、科學統防統治、優化栽培管理等綜合治理措施;在未發生區重點強化檢疫監管和監測調查,防范新疫情傳入,確保及時發現、快速處置新疫情點。
區域重點
根據全國水稻生產布局和當前水稻細菌性條斑病發生分布情況,分兩個區域,實施分類指導,分區治理。
(一)水稻制繁種區。包括江蘇、福建、江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等省的水稻制繁種基地縣(區)。重點要加強親本種子檢疫檢查、抽樣檢測,按規定實施產地檢疫,監督指導生產企業在關鍵時間進行藥劑預防,按產地檢疫批次加工包裝收獲種子,對染疫種子進行除害處理。
(二)水稻用種區。包括各水稻生產縣(區)。重點要加強調入轄區的水稻種子抽樣復檢,按規定開展監測調查,適期發布預警預報,制定防控技術方案,指導生產經營者進行藥劑預防和應急處置。
防控措施
(一)嚴格檢疫監管。在制繁種區,相關植物檢疫機構要督促指導生產企業以連片地塊為單元逐批申報產地檢疫,嚴格按照《水稻種子產地檢疫規程》規定的時間、頻次和覆蓋面開展田間監測調查,發現疑似癥狀要進行抽樣檢測,產地檢疫合格的逐批核定產量后,簽發《產地檢疫合格證》。調運種子憑《產地檢疫合格證》換發《植物檢疫證書》,嚴禁無證調運和超量調運。在用種區,相關植物檢疫機構要加大轄區內水稻種子檢疫檢查力度,加大來源于疫情分布區水稻種子的抽樣復檢比率,經檢測帶菌的種子除害處理合格后方可使用,防止帶病種子下田。
(二)加強監測調查。相關植物檢疫機構要采取系統監測和大田普查結合方式開展調查,在水稻拔節期至灌漿期至少進行2-3次,臺風過后及降雨較多的時期,要增加調查頻次和覆蓋范圍。疫情發生分布的地區重點監測病害擴散趨勢和發生動態;水稻制繁種區及未發生區重點監測是否有疫情發生。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業植物疫情報告與發布管理辦法》,及時準確報送疫情信息,嚴禁謊報、瞞報,避免漏報、遲報,同時,要加強疫情信息分析研判,適時發布預警預報,指導生產經營主體進行科學防控。
(三)推進綜合防控。化學防控,播種前,可選用三氯異氰尿酸、噻唑鋅進行浸種或拌種;水稻分蘗末期、孕穗末期、齊穗灌漿期,可根據疫情動態和氣候條件,選用噻唑鋅、噻霉酮、噻菌銅、氯溴異氰尿酸、丙硫唑、絡銅·檸銅、四霉素、辛菌胺醋酸鹽、三氯異氰尿酸、解淀粉芽孢桿菌LX-11、甲基營養型芽孢桿菌LW-6等藥劑噴霧1-3次,水稻制繁種田塊以及受到臺風侵襲地區的田塊可適當增加用藥次數,注意藥劑間輪換使用。農業防控,發生疫情的田塊要及時清理、集中銷毀植株,下一年度不得作為制繁種田,如用作生產田,應鼓勵采用直播方式,減少機械傷口,并加強水肥管理,適時曬田,清理田間秸稈及雜草,降低病菌侵染風險。
(四)開展除害處理。對染疫種子或傳播病害風險高的種子,相關植物檢疫機構要監督指導生產經營企業進行除害處理,處理合格的方可調運使用。除害處理程序包括:使用三氯異氰尿酸、噻唑鋅等藥劑進行浸種、拌種或包衣處理;處理后的種子依據《GB15569-2009農業植物調運檢疫規程》,參考《SN/T2122-2015進出境植物及植物產品檢疫抽樣方法》進行抽樣;抽樣樣品采用PMA-PCR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視為除害處理合格。來源:全國農技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