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近期聯合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一輪補貼政策將迎來哪些變化?資金如何安排落地?有關負責人進行了深入解讀。
補貼標準有升有降,支持農機裝備轉型升級
據介紹,新一輪補貼政策在范圍、標準等方面作了適當調整,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加快提升農業機械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補貼范圍上,突出穩產保供。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范圍,調整擴展為十五大類44個小類172個品目,基本涵蓋了糧食等主要農作物以及重要畜禽產品全程機械化生產所需的主要機具裝備。
其中,重點增加了丘陵山區農業生產和畜牧水產養殖、農產品初加工急需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建設的機具品目。
補貼標準上,突出“有升有降”.總體上,繼續實行定額補貼,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按不超過30%的比例測算確定各檔次補貼額,且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農村部發布的補貼額。
提高重點區域水稻插(拋)秧機、重型免耕播種機、玉米籽粒收獲機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發展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補貼額測算比例。
《意見》明確,各省份圍繞提升糧食生產薄弱環節和丘陵山區農機化水平、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高端、智能農機產品,可選擇不超過10個品目的產品,或同一品目不同檔次的產品,提高其補貼額測算比例至35%,且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在20%的幅度內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補貼額。
同時,《意見》要求,各省份選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降低其補貼標準,到2023年將其補貼額測算比例降至15%以下,推進農機裝備轉型升級和結構優化。
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統一制定發布全國補貼范圍內各機具品目的主要分檔參數,各省份在此基礎上優化參數及增加分檔。
同時,明確在公開補貼產品信息表時,不再公布具體產品的補貼額,增強購機者議價自主權,鼓勵市場充分競爭,防范部分企業按照補貼額來定價,維護市場公平。
今年中央財政安排補貼資金190億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0億元,比2020年增加20億元,首批142.48億元資金已提前下達各省份。
《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主要用于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以及開展有關試點和農機報廢更新等。
針對部分有條件、有意愿的省份,開展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資金支出方向可包括作業補貼、貸款貼息、融資租賃承租補助等,探索多種政策工具疊加使用的農機化綜合性扶持政策體系。
同時,《意見》要求省級財政依法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紤]到各地農業發展實際和地區差異性,以及財政資金供需情況,鼓勵地方各級財政安排資金,優先用于對地方特色農業發展所需和小區域適用性強的機具補貼,與中央財政資金互為補充,更好地發揮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的疊加效應。
圍繞農民和農機生產企業切身利益事項,《意見》提出了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自主投檔平臺,全面實行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全面實行補貼受益信息、資金使用進度實時公開,全面推行補貼申請審核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等具體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