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實施后,開始加強對農藥市場的管理,嚴格規范農藥經營行為,從源頭杜絕農藥的隱患的發生。從今年的8月1日起,農藥經營人員必須要持有農藥許可證才能進行經營。如今全國各地都開始進行農藥許可證的推進工作,那么農民朋友對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辦理還有不清楚的地方今天我為大家梳理一下,如何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項。
一、如何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
1、為了規范農藥經營行為,加強農藥經營許可管理,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凡從事農藥銷售,須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農藥的,應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
3、農業部負責監督指導全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工作。
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由省級農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農業部門)核發;其他農藥經營許可由縣級以上地方農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級以上地方農業部門)根據農藥經營者的申請分別核發。
4、農藥經營許可實行一企一證管理,一個農藥經營者只核發一個農藥經營許可證。
5、縣級以上地方農業部門應當加強農藥經營許可信息化管理,及時將農藥經營許可、監督管理等信息上傳至農業部規定的農藥管理信息平臺。
二、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農藥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56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
(二)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營業場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倉儲場所,并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的農藥經營區域。
(三)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藥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柜臺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
(四)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五)有進貨查驗、臺賬記錄、管理、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六)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2、經營限制使用農藥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農藥相關專業知識和病蟲害防治的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職稱或國家職業技能證書),并有2年以上從事農學、植保、農藥相關工作的經歷;
(二)有明顯標識的銷售專柜、倉儲場所及其配套的設施、設備;
(三)符合省級農業部門制定的限制使用農藥的定點經營布局。
農藥經營者的分支機構也應當符合本條款、第二款的相關規定。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者的分支機構經營限制使用農藥的,應當符合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規定。
3、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農業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經營人員的學歷或者培訓證明;
(四)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地址、面積、平面圖等說明材料及照片;
(五)計算機管理系統、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設備、防護、倉儲設施等清單及照片;
(六)有關管理制度目錄及文本;
(七)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聲明;
(八)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同時提交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
想必大家對如何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項都進一步的了解,如今農藥市場的管理已經開始嚴格規范,我國的農藥市場也逐漸進入法制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