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麥是我國重要的大田糧食作物,種植面積極為廣泛。在小麥生長過程中難免會使用一些除草劑,但是由于各種原因會導致一些藥害現象的發生,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小麥除草劑藥害的應對方法。
1藥害產生的原因分析
1.1除草劑的種類、劑型選擇不當,造成作物受害。
1.2除草劑飄移造成非靶標作物受害。這個問題在小麥田土壤封閉型除草劑中為突出,小麥拔節初期,因農田集中使用除草劑,造成空氣中除草劑有效成分懸浮濃度過大,或施藥藥液隨風飄移而造成其它非靶標敏感作物受害。
1.3除草劑殘留造成的下茬作物受害。如麥田、稻田使用殘效除草劑而造成對后茬作物如玉米、花生等的危害,農民對此往往認識不夠,難以采取及時有效的方法進行補救。
1.4除草劑因使用方法不當而引起靶標作物受害。如施藥劑量過大,在作物敏感期施藥,除草劑混用不當等均能對作物產生藥害。
1.5噴霧器械混用造成的藥害等。
2對策
2.1根據作物及雜草的種類,正確選擇除草劑品種和劑型。不同的除草劑品種具有不同的作用特性,其所能防治的雜草種類,以及對不同作物性也不相同。另外不同作物田的雜草發生,分布與群落組成也不同,所以選擇除草劑種類及劑型時,必須根據作物及雜草的種類進行科學合理的選擇。
2.2嚴格按照產品規定的使用劑量、用藥時期、使用方法用藥。
2.2.1合理的使用劑量是用藥的關健。由于長期形成的習慣,農民用藥時多半會使用較大的劑量,覺得只有使用劑量比標簽要求的大,藥效才有。這對于性較高的除草劑,可能后果并不嚴重。而對于性較差的產品,便容易產生藥害。因此,為了確保性,建議農民嚴格按產品標注劑量使用,對任何產品都不要隨便加大劑量。
2.2.2適當的用藥時期是用藥的前提。不適時施藥,除草劑與作物敏感期吻合,就易造成藥害,如24-D在小麥2葉前及拔節后至開花期噴施就易發生藥害,使麥穗、葉片卷曲,影響抽穗。
因此,對容易產生藥害的產品農民必須按照標注的使用時期施用。
2.2.3正確的施法是用藥的。使用方法不當,有時也容易出現藥害。如除草劑與其他藥劑混用不當易發生要害(脲類除草劑與磷酸酯類殺蟲劑混用,嚴重傷害棉花幼苗,即屬于此種情況)。
2.3根據施藥時的環境條件,選擇用藥的時機。
2.3.1溫度。大多數除草劑具有發揮藥效的溫度范圍,高于或低于溫度則效果不佳,但有的除草劑在一定的溫度下會產生藥害,如使用24-D類產品,應避免高溫,以免揮發對周圍敏感作物產生藥害。
2.3.2光照。光照強度大有利于雜草對除草劑的吸收和傳導,能夠增強除草效果,但是對于易揮發和光解的除草劑品種,則易出現藥害。如氟樂靈在光照下易揮發,甚至光解失效,若在大棚中使用,揮發到棚頂的藥液滴到作物上,也會導致要害發生。
2.3.3土壤條件。有積水的田塊應避免使用土壤處理的除草劑,如“乙草胺”、“磺草靈”等,在土壤墑情較好的情況下,藥效穩定,但土壤積水則產生藥害。有些高低不平的田塊使用土壤處理劑后容易產生點片藥害。
2.3.4另外刮風會影響除草劑的噴施質量,如果藥液漂移到敏感作物上,會引起藥害。所以使用除草劑一般應選擇無風、光照充足、溫度在20℃-35℃、土壤墑情良好的情況下較為適宜。
2.4科學施用藥劑
2.4.1揮發性強的藥劑的使用。有的除草劑揮發性強,易使臨近的敏感作物產生藥害。小麥田附近有十字花科蔬菜、棉花等作物的,應避免使用24-D類除草劑等。使用這類產品時應調查周圍田地作物類型,避免藥害的產生。
2.4.2不適宜混用的藥劑。大多數除草劑可以混用,以擴大殺草譜,增強藥效,但有的除草劑混用會加重藥害,如大豆出苗后應避免“烯禾啶(拿撲凈)”和“三氟羧草醚(雜草焚)”混用等。
2.4.3長殘留藥劑。不同的除草劑品種的持效期不同,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對后茬作物的影響。如后茬需種植甜菜、馬鈴薯、瓜類、高粱等作物的大豆田應避免使用“氟嘧磺隆”;后茬需種植小麥、黃瓜等的玉米田,應避免使用“阿特拉津”等。
另外,除草劑本身的質量也是影響性的重要因素。目前農藥市場還不夠規范,除草劑品種較多,存在假冒偽劣的產品,農民在選擇除草劑時,一定注意選擇信譽好的企業和商家的產品。噴霧器械要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