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農村一戶一宅政策的推行和宅基地審批標準驅嚴,原來分戶只需戶主拿著戶口本去當地派出所就能辦理,但是現在不僅需要身份證、戶口本等基礎證明物件,還需要財產相關證明信息才行。
另外,分戶審核通過的幾率非常之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分戶。
究竟什么情況下農民是不被允許進行分戶的呢?其實總結下來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申請分戶的當事人年齡未滿18周歲;
關于農村分戶,我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申請分戶的當事人必須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居民不予分戶。
2、生活上沒有脫離父母,經濟上無法獨立的;
根據政策規定,如果申請分戶的當事人常年和父母一起同吃同住,且宅基地面積滿足人口的需求,這種情況下是不予批準分戶申請的。
3、所在地區面臨拆遷的;
宅基地處于拆遷期或者即將要進入拆遷期的,是不允許農民申請分戶的,主要是為了防止家庭成員內部產生財產糾紛,另外還有村集體之間可能出現的利益糾紛。
那么,農民在什么情況下是可以順利分戶的呢?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四點:
1、申請分戶的當事人生活上必須脫離父母,而且自己要有住所;
2、非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家庭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不允許分戶);
3、申請分戶的當事人必須年滿18周歲,經濟和生活上自給自足;
4、依法離婚分戶的。
給大家說一下,農民朋友在申請分戶時都需要準備的材料:
1、填寫并提交分戶申請書;
2、準備好原戶口本、村居委會的證明、新家庭成員名單等材料;(均需要復印件)
3、沒有房產證明的,由村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4、已經離婚或者結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明或結婚證。
未來農村分戶將會越來越嚴格,農民想要通過分戶來獲得宅基地也將越來越不容易,當前,趁著土地確權還沒有完成,如果大家伙有符合分戶條件的,那就趕快抓緊時間辦理吧!等到明年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