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東植保交易會特展企業參展合同展會介紹:
2011山東植保交易會特展企業參展合同條款細則:
1、乙方簽署本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參展費用全額匯到甲方指定賬號內,否則甲方將不保留所訂展位,本合同自動失效。
2、交易會展場安排及會場布置由甲方統一進行,乙方必須服從大會安排,乙方可參照展位平面布置圖預訂展位,但甲方有最終整體調整的權利,乙方須服從安排。
3、乙方只能在規定時間內在租用的展位范圍內進行裝修設計、展銷及拆除,不得占用展會通道及公共資源,嚴格按展館限高要求 館限高 米進行施工。如乙方違規,甲方有權拆除乙方違規搭建部分,并不予退還管理押金。
4、本次展覽為無噪音綠色環保交易會。展館內嚴禁攜帶大功率音響入場,禁止其他表演。如在展期內甲方接到兩家以上其他展商對乙方的投訴,經核實后甲方有權停止乙方展位電力供應,至該展位撤除音響設備后方可恢復電力供應,并不予退還管理押金。
5、乙方有義務配合展館、組委會搞好安全與消防工作,共同維護展館治安、施工、防火安全;乙方有義務負責本區域范圍內的安全與防火工作。
6、乙方特裝展位施工,所有背板背面離地2.5米以上部分需封以白色防火板,并對施工安全質量承擔責任;如因展位坍塌、墜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現場人員生命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及連帶責任。
7、乙方未經同意,不得私自轉讓展位或容留無業、個體人員出售物品。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場并沒收該無關物品。
8、展會期間不得展出假冒、偽劣商品,對涉及知識產權而引起的糾紛,組委會將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暫停侵權產品的展出。
9、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一律不得參展,違規者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10、甲方將協助展館的保安工作。展覽開放期間對于來訪者、參展人員及其展品所可能遭受的任何風險,甲方概不承擔其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對于貴重、易損物品,乙方自行購買保險。
11、展館的條例將作為本參展規則的組成部分,乙方應予以遵守,如損壞或遺失大會場館內的物品,甲方有權要求賠償。展館條例與本參展規則不一致時,以本合同規則為準。
12、遇不可預測及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災人禍等事件,甲方有權縮短或延長、延期舉行展覽會,在此情況下,乙方無權要求退款或賠償。
13、甲方對此參展規則擁有最終解釋權。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