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華南(廣州)農資博覽會參展申請表展會介紹:
2011華南(廣州)農資博覽會參展申請表注意事項如下:
在雙方充分了解展會信息的基礎上,主辦單位與參展企業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定此參展申請表;
以上表格內容將作為申報終審批文及攤位楣板文字、展會通訊錄用,請認真填寫;
參展企業須遵守展會有關規定,如禁止在展會上拍照、不得提早撤展、籌撤展時不得亂扔廢物或樣品、不得損壞展場有關設施等,如因違規而造成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參展企業承擔;
嚴禁有知識產權問題的產品參展,企業攜帶侵權產品參展而引起的法律糾紛與主辦單位無關;
為保證順利參展,參展企業務必按主辦單位的“籌展日程安排”辦好護照、展品運輸、攤位配備等工作;有關會務接待、展品運輸及住宿安排等事宜將在《參展商手冊》內另行通知;
參展企業必須按時、按標準交納各種費用。參展申請表經主辦單位確認后的7天內,申請企業須一次性交付全部參展費,否則所定展位不予保留。
2011年11月10日前后,主辦單位將發出展位安排表。如參展企業未按時交齊所有款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參展處理,主辦單位保留處理攤位的權力。主辦單位根據展會提供面積情況,保留對申請面積和預約展位位置作調整的權力;如因展會場地安排等原因未能提供攤位給企業,主辦單位將如數返還企業所交費用;企業申請的參展面積經確認后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能退減。籌展工作開展后,參展企業因自身原因而中途退展,須承擔已發生的費用;
以上條款作為主辦單位與參展單位之間達成的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此表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