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農藥對植物的損害分急性和慢性兩種。急性藥害在噴藥幾小時至數日內即表現出來,如葉片(果實)出現斑點、黃化、失綠、枯萎、卷葉、落葉落果、縮節簇生等。慢性藥害得經過較長一段時間才會表現出來,像光合作用減弱、花芽形成及果實成熟延遲、個小、畸形、風味惡化等。
一旦發現果樹遭受藥害,應立即采取以下四條措施來:
噴高錳酸鉀。它是一種強氧化劑,對多種化學物質都具有氧化分解作用。噴灑6000倍高錳酸鉀溶液,能有效地緩解藥害。
用清水沖洗。多數化學藥劑均不耐水沖刷,如果施藥濃度過大造成藥害,要用噴霧器裝滿清水,朝果樹葉片反復噴洗,以沖刷掉殘留在葉片表面的藥劑。
暫停用同類藥。在藥害尚未完全解除之前,盡量減少使用農藥,尤其是同類農藥要停止使用,以免加重藥害。
緊跟施肥水。果樹發生藥害后,應結合澆水補充一些化肥,并接著中耕松土,可促進果樹盡快恢復正常的生長發育。同時,應在葉面噴施0.3--0.5%尿素、0.2--0.3%磷酸二氫鉀等,以改善果樹營養狀況,增強根系吸收能力。操作時,應注意把葉背面噴勻,適溫度為18--25℃,時間在上午10點前和下午4點后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