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混合使用是指針對特定的防治對象,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農藥,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工藝混合在一起使用的技術。混用的目的主要在于增加防治效果,兼治多種病蟲害,減少用藥次數,降低農藥毒性及藥害,延緩病蟲抗藥性的產生與發展,降低成本,避免病蟲害出現抗藥性等。
長期使用單一品種的農藥,特別是一些菊酯類殺蟲劑和內吸性劑,容易使有害生物產生抗藥性,所以農戶防治病蟲害時,大多數把多種農藥混合使用,但不同性質農藥的輪換使用,必須確保不起化學反應,物理性狀保持不變。
農藥混合使用的基本原則為:
1,明確防治對象,選用合適藥劑及其合理的配比。如防治小麥中后期病蟲害白粉病、銹病、蚜蟲、黏蟲,就要首先選定對這些病蟲害有效的幾種藥劑,然后再通過一定實驗確定配比。
2,藥劑混用后能增效,至少不要減效。藥劑混和后毒力上出現3種情況,即混用后毒力大于兩種藥劑單用的毒力之和的增效作用,低于單用時毒力之和的拮抗作用和與單用毒力之和相當的相加作用。混用后至少不能是拮抗作用。為了明確混用后的毒力變化,必須對混用藥劑毒力之和進行毒力測定,以便選出合理的混用配方。
3,盡可能選用化學結構和作用機理不同的農藥品種混用,以防止抗藥性的產生。
4,盡可能選用相同的制劑形勢,如必須多種制劑混用,則應按微粉、可濕性粉、膠懸劑、水劑、乳油的順序依次加入,并且分別配成稀釋液后邊攪拌邊加入,避免這些單劑直接混合。
5,施用過程注意搖動或攪拌,防止沉淀。
6,混合藥劑不能存放過久,隨配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