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上的病蟲害不比一般,在短時間內需要用化學農藥進行有效的防治,不然就會造成不可預知的后過,但伴隨而來的還有農藥的副作用對花卉的影響,使用農藥時只要不出現一下幾中現象,其實農藥的副作用還是可以避免的。
一、胡亂混用農藥:當花卉病害、蟲害同時發生時,人們通常將殺蟲、劑混用,要用兩三種藥劑,有的甚至加入葉面肥。如果幾種農藥之間的性能相同、pH值接近,則不會發生化學反應,對藥效也沒有什么影響,反之則會影響藥效發揮,還會產生藥害。比如波爾多液就是用硫酸銅、生石灰和水配制而成的懸浮液,它能防治多種性病害,其液體具堿性,不能與常用農藥混用,也不能與石硫合劑、松脂劑混用,否則會降低藥效,產生藥害。因此農藥混用時,一定要先了解它們的藥理特性,能混用的混用,不能混用的則必須單獨使用。
二、噴藥時間、方法不適當:噴藥周期過短在病蟲害發生的不同時期,農藥噴施的周期長短有所不同,一般初發期半個月一次,高峰期一周一次。實際上很多害蟲難以殺死,病菌難以根除,有些花農就頻繁用藥,有的3天用一次,有的甚至一天用一次,結果蟲沒打死,病沒根除,花卉幼苗卻出現了藥害。對于這種情況,一定要在噴藥周期上嚴格把握,否則藥害比病蟲害還難治。在防治時要注意將農藥交替使用,以防害蟲和病菌產生抗藥性,造成頻繁施藥,終導致產生藥害;有些花農在噴施農藥時,沒有將藥噴到關鍵部位,有時又在某個部位停留時間過長,使得大量藥水滯留在葉面上,造成花卉藥害,這種現象在老葉和大葉片上表現尤為明顯。
三、配藥程序不規范:化學藥劑的劑型很多,有可濕性粉劑、乳劑、片劑、顆粒劑、溶液等,它們中有些劑型可直接溶解,有些卻不能完全溶解。未溶解的顆粒懸浮于溶液中,噴施時極易堵塞噴嘴,小一些的顆粒即使從噴嘴中噴出,也是停留在葉面上,造成植株局部產生藥害。因此在配藥時,要注意嚴格按程序操作,將不同劑型的農藥先在小容器中溶解,然后轉入大容器中,待完全溶解或溶化均勻后再轉入噴霧器中。
四、噴霧器不加清洗,有其他殘留:在實際操作中,花農常將某一些噴霧器作為通用藥具,有時用它打完某一類型的農藥后,在不加以清洗的情況下又盛另一類農藥,結果原先的農藥殘留物對花卉產生藥害,尤其是殘留諸如除草劑類的農藥,對花卉的危害更大。
五、花卉對過敏實踐證明,某些花卉對某種特定的農藥有過敏現象,如雞冠花和月季對敵敵畏就相當敏感,菊花對稀釋倍數在1500倍液以下的樂果乳油敏感,在濃度不高和操作都很規范的情況下仍然產生藥害。花卉對的過敏現象目前還沒有什么規律可循,只能通過實踐摸索。這就要求在施用不十分熟悉時,要先做藥害實驗,這樣才能減少藥害的發生的農藥時,要先做藥害實驗,這樣才能減少藥害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