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是農民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給一個社會化服務組織(如:供銷社或農民合作社),由該組織為農民提供一個、多個或全部生產環節的服務,土地所有權及農產品仍是農民的。我們一般把提供一個或幾個環節的服務稱為半托管,提供全部環節的服務稱為全托管。
土地托管是供銷社或農民合作社通過發揮自身的經營服務優勢,整合社會資源進行服務,宗旨是以服務為目的。土地托管可實現統一整地播種、肥水管理、技術培訓、病蟲防治、機械收獲;還能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糧食產量,增產主要是通過集約化生產實現的,增產的部分仍歸農民所有。
土地托管后便于采用更加科學的種植方式、更加有效的田間管理和先進的機械耕種收割,實現勞動力與各種生產資料的有效利用,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支出,節約的錢又是農民的。
土地托管可以實現批量購買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享受優惠價格,比農民單買物資的價格會低不少。由于是統一管理,農資用量也得到大大降低。統一除草、防蟲、防病,規范使用農藥,也減少了農藥的浪費和濫用,省下的錢還是農民的。
土地流轉是由包地大戶或轉租者每年給付農民一部分流轉資金后,就不在有任何關系,看似省心,其實流轉收入相對低很多,一旦有好的收成還會造成心里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