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業的生產過程中,如果農藥使用不當,對作物產生不良反應即為藥害。按藥效發生快慢分為急性藥害、慢性藥害和殘留藥害。
1.急性藥害。一般在噴藥后2~5天出現,嚴重的數小時后即表現出癥狀。如種子發芽能力下降,發根少,子葉葉片有灼傷、變黃、嚴重時產生葉斑、調萎、畸形。有時作物的幼嫩組織發生褐色焦斑、徒長乃至枯萎死亡。這類藥害多為施用農藥不當或受鄰近田塊噴施農藥影響所致。如麥田噴施2,4-D丁酶或二甲四氯殺草劑,可造成相鄰田塊的闊葉作物發生藥害,產生畸形。從受害株看,藥害常發生在嫩葉、花、果等生長較快的部位,一般上部葉片比下部葉片嚴重,嫩葉比老葉嚴重。
2.慢性藥害。植物受害后不立即顯現明顯癥狀,主要表現為植株生理活動受阻。如光合作用減弱,生長緩慢,著花減少,結果小,果實成熟推遲,籽粒不飽滿,甚至風味、色澤惡化,商品性差,品質下降等。這類藥害,多半由用藥過量或藥劑濃度過高造成,尤其施用有機磷農藥或對瓜果作物噴施生長調節劑催熟時容易發生慢性藥害。
3.殘留藥害。這一類的藥害歸殘留在土壤中的農藥或其分解產物所引起,主要是因為有些農藥在土壤中殘留量高,殘留時間長,影響下茬作物生長。如:棉花插前用氟樂靈處理土壤,造成后茬玉米、小麥發黃矮小,分孽減少;甲磺隆用于麥田除草,使后茬玉米植株低矮,葉片變小變薄、呈紫色、不實率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