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是一種化學產品,因此,外界環境條件的改變,能影響病菌、害蟲、雜草的生理活動和藥劑的理化性狀,從而影響藥效,所以我們要根據環境施用,才能讓藥效正常發揮,或者有效提高。
此外,土壤的質地、有機質含量、植物表面的蠟質層、茸毛等對藥效都有直接的影響。因此,要從病蟲與環境條件的關系中找出其數量變化及危害程度輕重的原因,根據植保工作方針,抓住主導因素,針對病蟲發展的薄弱環節,制定適宜的防治措施,造成不利于病蟲害的環境條件,達到控制其發生危害的目的。這是提高用藥效果的重要方面。如防治日出性害蟲應安排在上午8~9時,因為此時露水已干,溫度也不太高,是日出性害蟲取食、活動旺盛的時候,這時用藥不會因為有露水而沖淡藥液或因溫度過高而使農藥分解,降低藥效,有利于害蟲增加食藥和觸藥的機會。防治夜出性害蟲應安排在下午5~6時,因為此時可以避開強光、高溫時段,害蟲即將開始活動時用藥有利于殺死害蟲。又如殺蟲劑辛硫磷、除草劑氟樂靈見光易分解,應貯于避光陰涼處,施藥應在傍晚或陰天進行,土壤處理后要拌土,以延長其藥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