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設施農業施用農藥,都存在什么樣的交叉使用形式呢?
一、礦物源農藥、生物源農藥以及有機合成農藥之間的進行交叉使用。例如在生產白菜上菜青蟲,可交叉的應有敵百蟲、Bt乳劑、滅幼脲與百樹菊酯。
二、保護劑和內吸劑的交叉使用。例如蔬菜出現霜霉病,在還沒發生病害之前與開始出現病害后要使用的農藥需要不一樣,應交叉應用。
三、噴霧劑和熏煙劑的交叉使用。在確保能夠正常生產蔬菜的過程中,應善于采用溫室、塑料棚良好的密閉性的特征,除了使用經常使用的藥劑噴霧方式之后,可交叉使用熏煙的藥劑施用方法。
四、其它方式的藥劑交叉使用。在應用農藥的時候,藥劑的莖葉處理和土壤處理交叉使用;不具備殺卵活性的殺蟲劑和殺卵劑進行交叉使用。
科學合理混合應用農藥,不僅能夠節約人力、時間之外,還可以做到兼治、增加效果以及延緩抗藥性的目的。
可是與此同時,進行農藥混合應該建立在混合使用之后不損壞原先有的理化性狀,效果互不干擾或是有所增強的基礎上;旌蠎棉r藥的時候需要注意,菌類的生物農藥和化學殺菌劑不可以進行混用;有機磷、菊酯類型的殺蟲劑,以及二硫代氨基甲酸酯類殺菌劑不可以和堿性農藥進行混用;相同類型性質的農藥也不可以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