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劑對于農戶來說是非常方便的,不用每日彎腰在地里拔除雜草,輕輕一噴,雜草就不再有生存的跡像,但是如果錯誤使用除草劑也許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也許雜草還在生長,而農作物卻受到嚴重的傷害,怎樣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呢?
1.除草劑種類
一種除草劑有它嚴格限定的適用作物種類,在使用時,要嚴格區分,不能盲目擴大使用范圍。如2,4一D丁酯僅適用于麥田;對雙子葉作物如棉花、花生、大豆、菠菜、番茄等則較為敏感。極微量的2,4一D丁酯就會導致棉花的嚴重藥害。再如,乙草胺適用于玉米、花生、棉花、大豆等闊葉類作物,但對小麥卻易產生藥害。
2.除草劑的使用量
除草劑的選擇性是在一定用藥量范圍內的選擇性,因此,即使是有選擇性的除草劑,超出了規定的用量范圍對作物也會產生藥害。例如,2,4一D丁酯對小麥具有一定選擇性,但用量過大時,則同樣會殺死小麥或使小麥植株嚴重畸形,影響產量。另外,除草劑的用量還受到作物種類、土壤質地、氣候條件等因素的影響。
3.除草劑的使用時期
不同類型的除草劑使用時期也不相同,芽前除草劑只能通過雜草的胚根、芽鞘或下胚軸吸收,而殺死雜草,在雜草出苗后使用,一般無除草效果或除草效果很低。芽后除草劑也要在雜草或作物的某一生育階段使用才能有效。如蓋草能在雜草3~5葉期使用對禾本科雜草防除效果通常在90~l00%,但在5葉期以后使用效果較低。
4.除草劑的使用方法
除草劑的使用方法有莖葉處理法、土壤處理法和殺草膜除草法。目前常用的方法是生育期莖葉處理和播后苗前土壤處理。生育期莖葉處理,就是在作物出苗后的某一生育階段,噴灑除草劑于雜草莖葉的方法。這種方法,除草劑不僅接觸到雜草,也可能接觸到作物,因此要求除草劑具有較高選擇性或定向噴霧以達到施藥的目的。播后苗前土壤處理,是在作物播種后尚未出苗前噴灑除草劑于土壤表面的方法。大多數土壤處理劑是以這種方法使用的。莖葉處理除草劑通常落入土壤后即被很快鈍化或被微生物分解失去殺草活性,而土壤處理除草劑一般對出苗后的雜草無效。
但是不管是什么方面的原因,真確的掌握施用問題是關鍵的,這也避免了很大的猜測,也可以避免對作物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