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農藥防治植物的病蟲草害,效果顯著、快速,早已被廣大農民群眾所接受。但由于一部分人對農藥基本知識的缺乏,特別是對農藥新品種、新劑型以及防治對象、使用方法等問題缺乏了解,在具體使用上存在五方面誤區。
一是不分防治對象,見藥就用。
有的用殺蟲劑防治植物病害,有的把殺菌劑用于防治害蟲,甚至將除草劑用來防治病蟲,特別是在農藥供應緊張的情況下,此類情況尤為嚴重。這樣不問青紅皂白,盲目用藥,輕則貽誤時機,影響效果,重則造成藥害,甚至農作物絕收。
二是重治輕防,不見病蟲不施藥。
一般情況下,低齡幼蟲對農藥的抵抗力差,隨著蟲齡的增長其抗藥性也隨著加大。因此,對害蟲的防治以蟲卵期或幼蟲始發期為有效。而一些農民朋友往往在害蟲已大發生時才開始用藥,已造成一定危害,同時藥劑效果也難以發揮;在植物病害防治中,不了解殺菌劑的作用方式,不論保護性殺菌劑,還是性殺菌劑都要等病害發生和流行時才施藥,這樣既造成了經費損失,又沒有起到防病作用。
三是隨意加大用藥濃度。
一些人配藥時不按比例,不用專門量具,只用瓶蓋或其它非標準器皿,沒有數量概念,一般都大大超過規定的濃度,不僅造成浪費,而且容易發生藥害,同時也使病蟲的抗藥性增強。
四是長期使用單一品種。
在農藥使用中一旦發現某種農藥效果好,就長期使用,即使發現該藥對病蟲的防治效果下降,也不更換品種,而是采取加大用量的辦法,認識不到病蟲已經產生了抗藥性,依然增大藥量,結果造成惡性循環。
五是混淆高效與高毒概念,缺乏觀念。
目前優質農藥正向高效、低毒、低殘留的方向發展,而不少農民錯誤地認為毒性高效果就好,只認購高毒農藥,對低毒而對病蟲高效的農藥缺乏認識,在使用農藥時也不按農藥標準使用,將禁止在果樹、蔬菜及生食作物上使用的農藥用于這些作物,結果造成人畜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