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業種植中,病蟲草害一直困擾著農民朋友,農藥的出現很好的解決了病蟲草害的問題。但是農藥也是需要科學實用的,下面將為大家講解農藥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施藥機械不適應要求,農藥利用率低。
當前,農村大量使用的是小型手動噴霧器及背負式機動彌霧器等小型藥械,還是以“人背機器”為主,效率低并存在“跑冒滴漏”問題。同時基本上是“一個噴頭打遍天下”,缺少良好的噴頭特別是防飄失噴頭。另外,農民習慣于大霧滴、大容量噴灑,浪費嚴重,農藥有效利用率低。通常說打到靶標作物上的農藥利用率大體上為35%左右,其他大部分農藥都流失到非靶標作物、土壤或水域中。
二、一家一戶分散防治,組織化程度低。
農民種田規模小,大多是一家一戶分散防治病蟲,組織化程度低,防治規模小,防治效率低,藥害事故頻發,損失比較大。
三、農民打藥未經培訓,不當用藥比較突出。
農民田間施藥大多數未經培訓,“農村空心化、農業兼業化、農民老齡化”導致農民知識水平和科技素質下降,加之病蟲防治技術性強,農藥品種多,使農民難以掌握技術要領,不規范用藥、過量用藥、盲目用藥情況比較普遍。
四、銷售渠道亂,缺乏經營主體。
植保部門原來參與農藥經營,現在已退出不再參與“開方賣藥”,一大批個體戶從事農藥經營,他們大多不熟悉植保及農藥應用,經銷商小、散、亂,缺乏主體。
五、法規建設滯后,監管不到位。
在植保方面,我們目前僅有《農藥管理條例》及《植物檢疫條例》,法律支持不夠,法規建設滯后,而且監管與處罰力度也不夠。對假冒偽劣產品及亂添加隱性成分等問題,處罰沒有起到震懾作用,守法成本高于違法成本。
六、技術研究跟不上,支持力度較弱。
在施藥技術及農藥利用率方面,研發力量不足,研究項目、經費支持力度不夠,且力量分散,技術研發、組裝集成不能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