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農藥的藥效,現在農藥復配是常見現象,那么在農藥混用上有哪些技巧呢?
農藥混用主要是指兩種液用農藥制劑配到一起,成為一種藥液噴霧使用。合理的農藥混用,可以擴大使用范圍或者兼治幾種有害生物,可以提高工效;有的混用甚至可以增加藥效并減輕抗藥性、藥害等農藥的副作用。那么農藥混用復配有哪些技巧呢?
首先,是復配的農理性狀不改變,即混合后不能出現浮油、絮結、沉淀或變色,也不能出現發熱、產生氣泡等現象。如果同為粉劑,或同為顆粒劑、熏蒸劑、煙霧劑,一般都可混用;不同劑型之間,如可濕性粉劑、乳油、濃乳劑、膠懸劑、水溶劑等以水為介質的液劑則不宜任意混用。
其次,是復配的農藥不發生化學變化,以免產生藥害。許多藥劑不能與堿性或酸性農藥混用,比如,在波爾多液、石硫合劑等堿性條件下,氨基甲酸酯、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福美雙、代森環等二硫代氨基甲酸類殺菌劑易發生水解或復雜的化學變化,從而破壞原有結構;在酸性條件下,2,4-D鈉鹽、2甲4氯鈉鹽、雙甲脒等也會分解,從而降低藥效。除了酸堿性外,很多農藥品種不能與含金屬離子的混用,比如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殺菌劑、2,4-滴類除草劑與銅制劑混用可生成銅鹽降低藥效;甲基硫菌靈、硫菌靈可與銅離子絡合而失去活性。除去銅制劑,其他含重金屬離子的制劑如鐵、鋅、錳、鎳等制劑,混用時要特別慎重。此外,石硫合劑與波爾多液混用可產生有害的硫化銅,也會增加可溶性銅離子含量;敵稗、丁草胺等不能與有機磷、氨基甲酸酯殺蟲劑混用。
,生物農藥不能與殺菌劑混用。在正常發揮各自原有作用的前提下,盡可能考慮以下互補效果:復配殺蟲、殺菌甚至除草劑,兼治同時發生的多種病蟲草害,或混用不同殺菌譜的殺菌劑,擴大防治對象,達到減少施藥次數的目的。這要求選擇適當的時機和藥劑。如在小麥抽穗灌漿期,混用三唑酮、吡蟲啉和磷酸二氫鉀既可兼治蚜蟲、白粉病和銹病,又能促進小麥旗葉的生長,增加光合作用,延長小麥生長期,防止干熱風的為害;將性藥劑和藥效高、但慢的藥劑混用,如菊酯或毒死蜱與阿維菌素混用;將作用機制不同(無交互抗性)的藥劑混用,既可以起到延緩抗藥性上升的作用,也提高了防治效果和延長了藥劑的有效期。
以上就是農藥農藥混用的復配技巧了,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無論混用什么藥劑,都應該遵循“現用現配,不宜久放”和“先分別稀釋,再混合”的規定,先在小范圍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