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農民朋友們在施用農藥的時候,對于農藥的混配問題有很多疑問,農藥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擴大防治范圍,節省人力、物力。但混用不是簡單的混合,需要遵循一定的科學道理和原則。有些莊稼醫院以銷藥為目的,竟然也開起了大處方。象配中藥一樣將近十種藥肥配在一塊地施用。造成了一定的藥害。農藥混用的基本原則是:
1、混用后化學性質不變,也就是不能導致有效成份的分解失效。酸性農藥不能與堿性混用;有些農藥在酸性條件下可以分解,很多農藥不能和含金屬離子的混用。所以農藥混用首先要研究其化學結構,通過合理的實驗證明其混合后的效果。
2、混用后物理性能保持不變,如果農藥混合后產生分層、絮結和沉淀,這樣的農藥不能混用。另外混合原有的氣化性、懸浮性降低,出現結晶,也不能混用。所以混用前應先取少量混合實驗。
3、藥劑混用不能品種繁多。因為多種農藥混用難免會出現不良后果,所以農藥配用兩三種為好。
以上即是農藥混用的基本原則。
溫馨提醒:本網站屬于信息交流平臺,倡導誠信合作、互惠共贏!為保證您的利益,建議經銷商朋友與廠家合作前,認真考察公司資質誠信及綜合實力,以免造成損失!
為了讓廣大農藥肥料行業用戶能夠更好的學習、交流、研討、創新和發展,火爆農化招商網創建了一系列QQ交流群,希望廣大用戶誠信合作,財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