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民將使用后的農藥瓶藥袋等廢棄物隨手丟棄現象在一些地區很普遍,成為有關方面管理的盲區。這些廢棄物不僅含有農藥殘留,且自身難以降解,可謂危險廢物,隨手丟棄田間地頭或河塘溝渠邊會造成土壤和水體污染,如果丟棄在飲用水源的水庫環境中還會構成飲用水隱患,含有重金屬成分的潛在污染危害時間更長。
首先,做好農藥廢棄物回收工作。加強農村農藥廢棄物污染管控,難點在于如何及時將農藥廢棄物回收上來。一是采用“解鈴還需系鈴人”的辦法,利用農藥銷售渠道,發揮農民積極作用,做好農藥廢棄物回收工作。即農藥銷售者在出售農藥時向購藥農民收取農藥廢棄物回收押金,待購藥農民送交農藥廢棄物時如數退回押金。收上來的農藥廢棄物由銷售者暫時代為存放,及時交由專業機構收運處置。二是采用回收“獎補”的措施,有條件的縣或鄉鎮拿出一定資金用農藥廢棄物回收,以“獎補”的形式調動農民回收農藥廢棄物的主動性,具體由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
其次,要做好農藥廢棄物儲運工作。收上來的農藥廢棄物,由負責接收的農藥銷售者或所在地方有關管理機構的指導下,規范存放,轉運,交有資質的機構處置,杜絕擅自處置。
再次,要形成農藥廢棄物監管合力。有關方面應切實重視農村農藥廢棄物污染防控,盡快出臺相關管理措施;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把此項管理納入職責,屬地管理,形成合力,加強農藥廢棄物回收、存放、轉運、處置等環節的技術服務與管理,同時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不斷提高廣大農民環保意識和自覺意識,真正將農藥廢棄物污染納入規范化管理軌道。
這些分散在“廣闊天地”里的污染看似不起眼,但長年累月積聚起來,小隱患會釀成大危害,嚴重威脅水、土等生態和人畜,應引以重視,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