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對口農藥”是指所選用的農藥品種或劑型是消滅或控制某一種或幾種害蟲經濟、有效的藥劑。不同類型的農藥品種或劑型防治有害物的范圍和對象也不一樣。
一個農藥品種的優劣,不是以價格的貴賤,而是看對防治對象的毒力作用,使用效益,包括對作物生長、產品質量、農田環境以及人類社會本生有副作用等來衡量的,這就是合理用藥的理論基礎。
如殺菌劑中硫制劑對白粉病有高效而對霜霉病基本無效;殺蟲劑中胃毒性強的藥劑對咬食植物的咀嚼式口器害蟲效果好,對刺吸式口器的害蟲如蚧類、蚜蟲等無效,對同一有害生物有多種防治藥劑時,應重點考慮藥源、防治效果,防治費用(包括費用、機具、施式、技術條件等),如防治稻瘟病選用三環唑、富士1號(稻瘟靈);柑橘紅蜘蛛以喹硫磷、尼勃朗等防效好;防治水稻白葉枯病葉枯寧;防治蔬菜、果樹、花卉等作物的鱗翅目、翅目、半翹目等害蟲,選用全殺斃有優良的防效,且成本低廉;殺滅釘螺、稻田福壽螺及旱地蝸牛等軟體動物,則應選用密達、螺滅殺(殺螺胺乙醇胺鹽);防除油菜田禾本科雜草用蓋草能,而防除闊葉雜草則要用闊草克。
在根據防治對象挑選農藥品種的同時,還應注意劑型的選擇。選擇適宜的劑型,即可提高防治效果,又可減輕或避免對農田環境的污染或其他有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