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條例》是如何規定中假農藥的三種情況以及劣質農藥的,農民朋友應當了解一下,這樣才能避免買上假冒農藥。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假農藥有三種情況:
(1)以非農藥冒充農藥。指的是以別的物質冒充農藥,產品中經檢測根本不含有農藥的有效成份。
(2)以此種冒充他種農藥。指的是產品中的農藥成份與標簽標示的完全不同。
(3)所含有效成分的種類、名稱與產品標簽或說明書上注明的農藥有效成分的種類、名稱不符。指的是產品中的農藥成分與標簽標示的不完全相同。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劣質農藥也有三種情況:
(1)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導致藥害等有害成分的。
依據《農藥管理條例》規定,沒有取得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擅自生產、經營農藥的,或者生產、經營已撤銷登記的農藥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