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產實踐中,隨著農藥、化肥和植物生長調節劑品種的逐年增多,使用時常有同時搭配的可能,或者藥肥搭配,或者肥與植物生長調節劑搭配,或者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三者同時搭配混用等。科學合理地混用,能起到節省用工,提高工效、肥效與藥效的作用,而盲目地使用,不僅會降低效果,甚至造成意想不到的危害。那么對于這三者進行混合時,必須遵循以下五大原則:
1、不破壞物理性狀:混合后,能正常藥效或增效,保持原有的物理性狀,以免出現乳化性、懸浮率降低、分層、絮結、沉淀、有效成分結晶析出等現象。
2、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混合物之間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如酸堿中和、沉淀、水解、堿解、酸解、鹽析或氧化還原反應等。
3、不發生減少毒性和殘留活性:混合物不會對果樹及產品產生毒害作用。農藥混合后,要求不增加毒性,對人畜,中等毒性農藥與低毒或低殘留的農藥混用,可降低毒性或殘留,減少果品中農藥殘留量。
4、使用方法盡可能一致:混合物中各組分在藥效時間、施用部位及使用對象都較一致,能充分地發揮各自的功效。
5、先小試再推廣:先在小范圍內進行試驗,在證明無不良影響時才能混用。
以上幾個原則在混搭時必須合理遵循,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