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種植蔬菜的時候,一定要嚴格的按照
農藥期,所謂的農藥期是指作物一次施藥至收獲前,農藥殘留量降至食品中規定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所需的時間。蔬菜農藥殘留一直是人們關心的問題,為確保蔬菜,一次噴藥與收獲之間的時間必須大于間隔期,不允許在間隔期內收獲作物。各種農藥因其特性、降解速度不同,加之各種作物的生長趨勢和季節不同,其施用農藥后的間隔期也有所不同。為了起見,30%乙酰甲胺磷在蔬菜采收前至少7天不能使用,40%的樂果的間隔期是青菜為7天、白菜為10天、菜豆為10天、蘿卜為15天。50%辛硫磷在蔬菜采收前5天不能使用。40%毒死蜱在葉類蔬菜上間隔期為7天。90%晶體敵百蟲在蔬菜采收前7天停用。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的間隔期不少于2天的有2.5%敵殺死,不少于3天的有20%滅掃利、5%的來福靈和10%興棉寶,不少于5—7天的有2.5%功夫,不少于7—12天的有20%的速滅殺丁。氨基甲酸酯類殺蟲劑的間隔期,90%滅多威和硫雙滅多威分別為10天和15天,抗蚜威為7—10天。殺菌劑中的撲海因、百菌通、加瑞農等不少于7天。粉銹寧在黃瓜上不少于3天,普力克在黃瓜等作物上采收前3天禁止使用,多菌靈不應少于5天,甲基硫菌靈不少于14天,百菌清不少于23天。